自愿弃社保也违法,自愿弃社保也违法吗知乎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自愿弃社保也违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自愿弃社保也违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违法吗?
很多人在这一块都有认知误区,因为他们都知道,如果签订的协议和承诺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这种协议和承诺是无效的。因此,很多人都认为劳动者签了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承诺书是无效的。
我们必须记住:协议部分无效≠全部无效!
没错,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的义务,不能因为书面协议而免除缴纳社保的责任。
因此,即便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书面材料,在以后员工主张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时,公司仍然要给员工补缴。
但是,这只是针对缴纳社保这一块的内容是无效的,不代表整个协议无效!
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书,这些条款是生效的!
对于这种协议书,其中关于放弃购买社保的承诺肯定是无效的,这点毋庸置疑,但这只代表部分无效,而不是整个协议书无效。因为公司在这种协议书上还会约定其他条款,并且签字后是生效的。
因为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有一个原则也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诚信原则!
所以,如果协议中有这些内容一样生效,我们要注意!会影响到以下这些事项。
一、如果协议中有约定“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放弃后期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的权利,并且放弃追究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的一切责任权利,并承诺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类似有这样的条款,就意味着一下两点。
1、虽然员工后续一样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但对于补缴社保的滞纳金,有可能员工需要承担一半,
2、员工无法再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因为这违背了诚信原则。
二、如果协议中有约定:“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公司每月支付500元的社保补贴代替缴纳社保……”,并且公司在每月发工资的工资条上,的确有社保补贴这一项,能够清楚地证明已经发放了代替缴纳社保的补贴。
这就意味着,如果后续员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那么公司就可以主张要求员工返还领取的社保补贴,因为在要求补缴社保的情况下,这部分社保补贴就属于不当得利。
总而言之,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书面材料,只是部分无效,只有购买社保这块是无效的,但其中放弃其他关联权益的承诺,实际上是有效的,至少在目前的判决中是这样,因此我们一定要注意!
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自愿放弃让单位缴社保,并且签订了放弃协议或承诺书,这样的约定或者承诺就是违法的,所以无效。但是如果劳动者事后又以单位没交社保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要求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各地的审判意见不同,广东认为放弃社保的约定违法,单位没有履行义务,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他一些省(比如江苏、浙江)法院意见是约定虽然违法,但当初也是经过劳动者同意的,劳动者事后又反悔违背诚信原则,单位应当补缴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支持。
当然单位和劳动者协议不交社保,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工伤,本该由社保部门核付的费用就都是单位来出了。
你好:没有效力。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只给一部分员工缴,另一部分不缴纳。原因无非两种:
1、企业想省钱
企业要求员工放弃社保换取工作机会,利用这点来缩减成本。
2、员工自己提出
员工自己提出不上报上,大多数是为了多挣钱或已购商业保险。自愿放弃社保后,要求企业以社保补助的形式发到工资里。
第一种对员工来讲是个坑,第二种对企业来讲是个坑。
先明确一点,我国的社保是强制性的,员工是没有所谓“自愿放弃社保”的说法的,换句话说,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口头承诺、书面承诺都不具法律效应!
来看一个案例:
山东某科技公司员工王某在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申请后,又以公司未依法按时、足额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为由离职,并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7万元。
经过一审、二审、山东省最高院最终裁定后,判定该员工败诉。
虽然该员工败诉,但最高院判其败诉的原因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在王某自愿不予办理的情况下,其再以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明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原判决对其该项诉讼请求未予支持,并无不当。”
可以看到,本次判决的根本点是因为该员工“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又在开头点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根据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按照劳动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现在国家要求越来越严格,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一旦发现,必将严惩。但是实际上,还是有好多私企,小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甚至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我个人看来这都是违法的。如果你所在公司规模大,很正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去做事,你自己提出申请自愿放弃社保,企业也不会同意。如果你所在企业是小企业,私企,不是很正规的那种,你提出申请,老板还是有可能会同意的(比如我朋友所在的厂,人事部要求员工签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
员工签属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国家对企业及劳动者的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属违法,单位对于包括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费。
代之以现金补偿、试用期满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劳动者协商选择参保险种及缴费基数等做法,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保行为不能对抗国家的社保征收制度。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上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具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应由其承担来抗辩,是不成立的。
如果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违法吗?
员工受聘于单位,除了可以获得正常的工资薪金,一条隐形的福利——单位须为职工缴纳单位承担的、法定的社保费。这样的问题来了,员工自愿不交社保,放弃享受这样的权利,是否违法?
一、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费,就是个黑坑!
曾几何时,中小微企业为了降低社保费,怂恿或者强制从业人员放弃缴纳社保费,并写下书面放弃的证明。历史证明,这样的行为是中小微企业不懂社保法和劳动法,导致自动入坑的大笑话!数年来,经过事实的教训,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已经放弃这种违法且不利己的“好主意”!
现实工作中,确实有职工对社保法没有足够的认识,从主观上有主动放弃缴纳社保费的错误意愿。这样的情况下,单位尊重职工的意愿不缴纳社保费,是否违法?缴费单位肯定违法!一旦被查实,单位必然面临补缴社保费和滞纳金的结果!
举个例子:一名富有正义感的壮汉偶遇小偷盗取路人的财物,并将小偷制服。小偷气急败坏的说:“你打死我算了,我不想活了!”试问壮汉满足小偷的愿望,是否违法?
因此,员工主动放弃缴纳社保费,与上例同理!个人意愿在法律面前就是个玩笑话!再者,一些熟知劳动法和社保法的员工这样要求,可以理解为一个“局”或者“黑坑”!
二、社保费由社保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保障强制执行
所有人都知道,社保费由相关法律作为强有力的后盾,其强制性的特点不受单位或者职工个人的意愿所左右。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是否签订书面承诺,不交社保费均违法!
通俗的讲,个人放弃权益,“该拿的钱我不要了行不行?”还真不行!相关法律规定,职工社保费的缴纳,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缴纳。不交社保费,行政管理部门找单位不找个人!用人单位千万不可相信任何形式的放弃承诺,一切申报缴纳以社保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综述
历史以来,凡是以各种理由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均面临违法导致的严重处罚!无论是职工主观意愿不交,还是被单位诱导写下放弃缴纳社保的书面承诺,都不是任何组织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费的法律文书和依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自愿弃社保也违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自愿弃社保也违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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