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情人发生关系猝死,男子与情人约会猝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与情人发生关系猝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与情人发生关系猝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情人家里发生关系被情人丈夫看到,致使其脑溢血死亡。犯法吗?
犯法,违反民法。即便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情人家里和情人发生关系的时候,被情人丈夫看到,致使其脑溢血死亡。发生关系的事,这是因,致使其脑溢血而亡,这是果。两者存在因果关系,谁造成的因,谁就得负责。和情人发生关系的两人,对丈夫的死亡共同负责。
两个人只是想发生关系,没有想让情人的丈夫死亡的故意,也没有接触过丈夫的行为,无动机,无行为,丈夫因为脑溢血疾病突发而亡,不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
两个人对情人的丈夫的父母、孩子赔付赡养费、抚养费、以及死亡丧葬费、死亡伤残赔付等,至少赔近一百万吧。谁让你们偷吃偷开心,做不道德的事,法律制裁不了,那就赔钱吧,不赔钱,就拘留。
大家说说,做这样不道德偷奸之事,该不该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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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山东一男子勒死情人铁链沉尸,辩称是因玩窒息游戏致死?
谢邀!
看一看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2018年7月24日上午,山东男子冯某用手机搜索“怎么把人弄晕”,当天下午2:30,他用手机搜索“误食老鼠药”,还搜索“乙酰胺可以解什么毒”“氟乙酸钠中毒”,作案后他将王香抛尸水库。
冯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的父母和儿子经济损失约3.8万元,案发后,他亲属代为交纳赔偿款约80万元。
看一看法院判冯某死缓的理由:该案系婚外感情纠纷引发,冯某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有所区别,冯某的亲属已代为赔偿王某亲属损失。
怎么看冯某被判死缓的理由?
1、婚外感情纠纷引发,是不是从轻理由?
这要说做为从轻理由太扯淡了!
因为破坏家庭的是他们二人,他们二人是家庭遭到破坏的破坏者,这两个家庭的其他人才是受害者。什么时候,违法行为也能成为从轻量刑的理由了?
2、冯某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有区别?
不知道为什么?
难道这个案件不是发生在社会上?激情杀人激情就是从轻理由?
蓄谋、杀人沉尸,不是从重理由?
3、辩称是因玩窒息游戏致死,没有被考察?
不能如实供述罪行,难道不是不认罪吗?
4、冯某的亲属已代为赔偿王某亲属损失,这才是重点!
已经进行民事赔偿,而民事赔偿作为从轻量刑的理由被采纳,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家属收到这笔钱了,为何还坚持要求检察院抗诉,难道不知道接受冯某的亲属的赔偿款会给冯某留下一命吗?
根据媒体报道,山东淄博市一银行司机出轨,将情人勒死后用铁链绑上杠铃片,连同尸体一起沉入水底,还用她的银行卡盗取20万元,后来尸体浮出水面被人发现报警。庭审时,他辩称玩性窒息游戏致其死亡,一审被判死缓。
男子抗辩是玩性窒息游戏致其死亡,估计是将这个行为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名也将从故意杀人变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两个罪名差的有点远。按刑法规定,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个是有可能到死刑,一个是有最高刑罚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差距实在太大,甚至有可能涉及是否死刑的情况,想必男子也是考虑到两个罪名的刑罚,所以才提出这样的抗辩理由。当然,也有可能男子说的是事实情况,确实是因为性游戏导致窒息死亡。不过,从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及男子事后的行为来看,这个抗辩怕是难以被采纳。男子事先而购买胶带、铁链子等物品,出现事情后也没有报警送医,而是选择抛尸水库,窃取女方20万元,然后潜逃外地。男子的所作所为与其抗辩相比较,想必多数人都不会认可。当然,法院也没有采纳男子的抗辩,最后判处死缓。不过被害人家属对于这个判罚并不满意,仍然要求立即判处冯某死刑并立即执行。不过现在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仍然判处死缓。现在家属不服判决,想要通过申诉来改变判罚难度还是相当的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与情人发生关系猝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与情人发生关系猝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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